【编辑说】围城读后感初中感想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来,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于一位智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与调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又有某种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做到这一步。
《围城》很大程度上显示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认识怎样看待人生的,又怎样所有作家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达自己的“观”和“感”的。你会赞叹的说:“哇,小说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写的!”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示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示出自身的。
《围城》的大框架,平心而论,并不显得格外精心结撰,不能持那种以情节发展来抓住人的期待;所谓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在小说中也只是点到为止。但是,一个个结实饱满的场景、细节,却构成了最精彩、最吸引人之处,也是这部小说的真正价值所在。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世的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绝不滥情但在调侃的自然延伸上,那种智慧与学识却一任展开,要说过瘾为止。书读完后,你会留下一个印象作家的许多见解,作家的许多见解,亦庄亦谐,或侧或正或反,嬉笑调弄,有不少是借人物之感,之口,之思出之的。与唐小姐谈政治,与鲍小姐谈医生,小说中方鸿渐的口才你不得不服,而你会不由自主想到作家本人。一方面是作家化入他笔下的一些人物之中,但另一方面,这位写《围城》的钱钟书,其本人又是居高临下,远远高于所有这些人物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杨绛先生阐释的这个主旨,已经成为每个稍有点人生酸甜苦辣体验者的“深获我心”。不过,小说的魅力倒并不在于揭示了某种哲理,更在于对它的具体展现。小说中的种种“是非窝”,“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还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讽刺、调侃、观赏的对象。一切皮毛的学问、伪装、浅薄、卖弄之学问,也都成为洞见人心的幽默对象。
小说的结尾,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得打起五个钟头之前的六点钟,然而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方鸿渐来说,已经过去的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但同时又是新的开始?而新的开始又会不可避免的重归老套?)。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器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这可能导出一个问题:整部小说,撤了嘲讽调侃的基调外,我们的作家是不是也有着某种感伤?
凡是真正出色的文学作品,都有一种抗理论分析力,任何自认为深透、精彩的理论都会在它们面前显得干瘪而又捉襟见肘。文学说到底,不是让人“知道”什么,而是让人“感觉”到什么,有时甚至这个“是”字都很难说。尽管《围城》本身并不朦胧,但我们读后的感觉仍然是感觉大于思维,大于语言。
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本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加了不小的喜剧色彩。
钱钟书的有一段这样的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说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是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里最坏的。”表面我们看到这样。但事实上适得其反,因为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选择第一种吃法的人居多吧?因此活在回忆的人也应该居多吧?吊古伤今,抚昔慨今之人比比皆是。要不怎有杜甫的“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呢?怎会有陈子昂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对未来倍感希望,心溢希冀之人甚为其微。或许躲在回忆中的人心存美好,觉得回忆中有希望也不得其解?
这本书很形象地形容婚姻是一堵墙,进入城墙的想出来,没进城墙的想进去。应征了“距离产生美。”之说,谈恋爱的时候我们被激情充盈着,只恨两人不能朝夕相处,刻刻以对,便急切地想迈入婚姻的殿堂,当结婚了,随着岁月的磨砺,激情的减退,天天面对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以前被尘封的往事随之清晰,随之怀念一个人的日子。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平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我们的一生中有很多向往,也许因为某种原因错过很多人很多事,我们要把他看作生命的故事,留在记忆的深处,而不是无休止的怀念、叹惜!正视事业和婚姻,在婚姻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在工作上,最艰难的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这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擦亮眼睛?看看身边的美好,看看真实的拥有,是不是应该寻找希望?用一颗理解、宽容的爱心,彼此信赖,相互忠诚,不管爱的路上怎样,只要我们仰望爱的星空,即使没有玫瑰的浪漫,彼此相爱的眼睛里可以看到闪烁的星星。用一颗平常的心好好工作,积极进取,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和感慨呢?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我喜欢钱老先生的写作风格,夹叙夹议,语言既讽刺又不失幽默。钱老最厉害的是他的比喻功底,人间百态,儿女情长都在他的笔下变得格外真实。慢慢品味书中的各色人物,确实是一大乐事。钱老先生对人物的塑造很成功,一个人本就是复杂的多样的矛盾体。
小说的背景发生在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游学归来。说是到海外深造,令人感叹的是他学的不是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而是中国文学,仿佛国文到海外之后会升值似的。方鸿渐的兴趣颇广,却没有一门有什么造诣。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他出钱买了个假博士文凭。虽说现在文凭造假困难,但是学术造假确实屡见不鲜。可见,时代进步了,人的某些个劣根性依然没有摆脱。
此外,还有一点是方鸿渐的“学艺不精”,我觉得很适应当下的景。网络世界发达了,人们学习知识应该更加广泛、自由和灵活,却还是难出学术上的奇才。甘心坐冷板凳的人少了,急功近利的人在日渐增多。凡是一门学问,颇受欢迎的是标有某某速成课的字样,去点开一听,莫过于是应付考试的“锦囊妙计”,更劣质的也许是一些空泛的大道理,毫无实质性的东西。曾经红极一时的“成功学”就是的讽刺。最近火爆网络的14岁天才少女,其背后不过又是一个“成功学”陷阱。
反思我自己,也许就是现实版的“方鸿渐”,兴趣颇广,却是一事无成。不过,我的内心又是不愿承认的,因为我不是他。
有趣的是,我明知钱老是在讽刺方鸿渐这类读书人,我对方鸿渐却是谈不上厌恶,而是同情。他在团体中存在感低,用处不大。他性格优柔寡断,容易被他人算计利用。他没有什么远大志向,习惯走一步算一步。以至于他的婚姻和事业都以失败告终。他的懦弱,他的顺从让他注定失败。他又有些单纯,看不清孙柔嘉的计谋,与孙小姐匆匆步入婚姻。最后孙小姐性格完全暴露,他才有所察觉,为时已晚。
周围有许多书友推荐《围城》,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书中所表达的意思经久不衰并没有因时间而发生改变。在当今时代阅读的我,仍然觉得受益匪浅,因为好东西不用你去记,它自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姻的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无论是学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后悔。
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书中的方鸿渐是不求上进只想随波逐流地过日子的人,他既志大才疏爱又爱自吹自擂,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刻画的人物很形象,里面描写的细节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啊。
而孙柔嘉则是很有心计的一个女人,书里描写着她一步一步引方鸿渐入局也是一大看点,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方鸿渐。
我比较喜欢赵辛楣的角色,对爱情,年少爱上苏文纨,即使不爱了也不会在背后说不好的话,浅浅揭过,对朋友,他很讲义气也很会做人,于工作,他的能力强,在事业方面是个人才,我比较欣赏他的一个点,知世故而不世故。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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