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3 16:19:57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此文共8781字]

中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欢迎你加入本企业,我们将为你提供一个就业的机会,一个展现自我的空间环境,诚望你能爱岗敬业,有主人翁精神,服从管理,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率,增加员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其中午餐时间为半小时,(运货人员除外)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5天,15天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15天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企业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试用期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时向厂方提出询问处理,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应提前15天向厂长提出申请,厂长审批15天后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15天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2、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企业声誉的;

3、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4、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5、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

6、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

7、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或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

8、上班期间在宿舍逗留者。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随地吐痰,乱丢食物;

6、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7、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和修正权由厂办负责,总经理审批方可获得更改。

第二篇: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维护社会、公司的安全稳定,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各部门是指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

三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应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四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本规定做好本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部门或专、兼职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组织落实其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公司必须同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形成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执行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公司有关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六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防抢、防骗、防假、防破坏、防治安、自然灾害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和良好的管理秩序。

机构及人员配备

七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以利于保卫工作的开 ……此处隐藏4206个字……p>

2.1、 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经相关人员审核为完结;

2.2、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3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十、 盘点及对帐

1. 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 物流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 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账面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4. 仓库应及时与车间、采购、销售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4.1、成品发货对帐,由成品仓负责,每月30日前完成;

4.2、采购收货对帐,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3、车间发料、外协发料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4、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

4.5、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十一、 呆滞、不良品处理

1. 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季定期填报一次;

2. 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 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十三、 沟通协调及服务

1. 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 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四、 人员变动及移交

1. 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单据资料,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 应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1、 经管的货物;

2.2、 单据、账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2.3、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应跟进事宜。

十五、 检查、监督与考核

2. 质量部门保证负责对仓库的质量控制实施监督;

3. 办公室负责对仓库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

4. 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帐务、档案管理实施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

十六、 附则

1. 如有与本制度不符的相关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则处理:

1.1、 本制度公布前发布的,悉依本制度,并按本制度规定修改相关流程、文件;

1.2、 本制度公布后发布且经财务部会签的,依新流程、文件。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五篇:中小型企业门卫管理制度

xxxxx公司门卫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门卫值班制度,严控值班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有效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

1、 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出入车辆及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严

格执行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2、 负责来访及业务联系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态度热情、细致周到。对

重要的来访和业务联系,应迅速、准确地汇报主管部门;

3、 负责公司信函、报刊等邮件的收发工作;

4、 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

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内容及要求

1、 门卫值班执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

守,晚上12:00—6:00锁门,此时间段非特殊原因不得开门,如需请假时,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员,并对工作做详细交接;

2、门卫值班员严禁将闲杂人员带入门卫室饮酒、闲聊,不准在值班期

间干私活、办私事;

3、 门卫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填写值班日志和值班报

告,如实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4、 门卫要熟知公司基本情况,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门办公地址及电话号

码,要有较强的鉴别力和谨慎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具有实事求是、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要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

5、 负责节假日、下班后的安全工作及检查各车间门窗、设备是否关好,

负责办公区、厂区、车间及宿舍(含楼梯过道)的清洁工作,负责公司室外环境的花草树木施肥、浇灌及修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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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卫的工作权限

1、 门卫有权对出入公司的各种闲杂人员,非本公司人员进行询查过问,

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有权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

2、 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无本部车间主管签名的请假条员工出门;

3、 门卫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

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五、处罚标准

1、 门卫值班期间未按规定执行者,视其情节的轻重程度,处以10—100

元罚款,连续违反三次作开除处理。

2、 如门卫伙同他人监守自盗的,按所盗物品价值十倍处罚,并立即开除,

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视其情节进行加倍处罚,必要时

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六、附 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公司;

3、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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