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经营场所疫情联防联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2 16:19:54
商业经营场所疫情联防联控管理制度[此文共630字]

为做好商业经营场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规范该市商场、超市、等商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活动提供了指导。强化联防联控责任,制定本制度。

一、定时清洗消毒。商业经营场所入口处,经营场所公用物及公共接触物品每日清洗、消毒不少于3次,并及时更换卫生设备,确保消杀“无死角”。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门帘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二、进入商业经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商业经营场所应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海报,以及各级防控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相关公告、通告,并设置专人进行入口检查和场内巡检,严防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商业经营场所。

三、设置体温检测点。商业经营场所入口处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开展入场人员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并对其进行登记(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居住地),及时向社区卫生网格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报告。

四、严格管控出入口。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个商业经营场所只设置一个出口和入口,或采取隔离带等方式分设进出通道,做到入口与出口严格分开管控。

五、严格控制人流量。采取必要措施严格控制商业经营场所内人流量,并保证营业场所内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的必要距离。

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商业经营场所应该采取广播播报、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强化人们自觉防控的意识。

XX市XXX超市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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