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关于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建议

时间:2024-11-13 13:00:57
基层反映:关于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建议[此文共11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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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肥西县人大代表周基如等反映,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挖掘了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了经济发展方式,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发展滞后,支撑能力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严重短缺、配套政策不完善、规划不合理,形式主义严重。

为此,建议:大清相国

一是高度重视产业支撑平台建设,加快推动产城人融合。产业支撑是城镇化建设的生命力。要鼓励支持小城镇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比如通过“互联网+”来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旅游休闲和健康养老产业等。要建立产业梯度转移激励机制,积极引导鼓励产业向小城镇梯度转移,健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的激励机制。提供土地、财政、税收、金融、技术、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政策。把特色产业与重点镇建设结合起来,培育有特色产业支撑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古镇和卫星城镇。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和平台建设,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应加快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完善PPP模式,拓宽社会资本投入领域和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小城镇产生的城镇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排污费等,建议市县留成部分全部或大部返还给小城镇。加大各级金融机构对小城镇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实施普惠金融。政府成立以财政出资或控股的贷款担保公司,支持涉农贷款发放。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要把简政放权落地落实,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和基层自治权,调动地方基层干部积极性。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试点,积极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和进城农民的土地退出机制。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力度,建立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城镇住房多元化供应体系。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县财政在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比重。构建有利于人口迁徙的可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把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转变发展理念,优化规划布局。要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要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倾斜,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在城市布局、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搞好规划布局,把城镇化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中,推进城乡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文化保护等多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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