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畜禽规模养殖场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现将禄劝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总结如下: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到2020年底,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合计106.83万吨,其中:猪粪污产生数量27.95万吨,牛粪污产生数量62.85万吨,羊粪污产生数量13.38万吨,家禽粪污产生数量2.65万吨;通过种养结合模式,畜禽粪污通过堆肥发酵、沼气开发、农业利用等综合利用模式,粪污综合利用数量为96.3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19%。
规模养殖场粪污通过堆肥发酵、沼气开发、农业利用等综合利用模式,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建立了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根据畜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单位积极适应新常态,提出了“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污染型向生态型转变,由单一型向循环型转变”,按照这一思路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指导全县畜牧业科学发展、合理发展、有序发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为了让广大养殖业主充分认识养殖污染的危害性,依法治理的必要性,引导养殖业主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危机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养殖污染治理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开展示范引导。在全县选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养殖场作为试点,开展污染治理模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的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粪污处理模式,一是三改两分再利用模式。三改:改水冲清粪或人工干清粪为漏缝地板下刮粪板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两分: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再利用:固体粪便自然发酵或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农田利用,少量污水通过厌氧发酵或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后农业利用。对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求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贮存设施,并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粪便堆肥场、尿液储存池等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防臭;对污水要采取暗排、沉降等方式进行预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厌氧、好氧等处理设施。二是种养结合模式。养殖场固体粪便通过自然堆放或堆肥处理后农田利用,污水和部分固体粪便厌氧发酵后沼渣沼液进行农业利用,三是固体粪便通过自然堆放或好氧堆肥处理生产生物有机肥模式,生产生物有机肥,推动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健全配套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运作、财政补助”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完善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财政奖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
(五)强化责任落实。为了把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养殖基地、养殖场抓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对发现的污染物排放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加大环保宣传,增强养殖户环保意识。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范养殖行为。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发展生态养殖,走循环经济之路。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不断积极推广净污分离、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厌氧和好氧分离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农牧结合生态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等多种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就地消纳养殖粪便污水,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二)落实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指导。鼓励和引导广大养殖场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牧业生态化、标准化建设。对措施得力,治理成效显著的,积极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符合省、市、县奖补条件的,落实奖补政策。积极借鉴外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经验,集成适合我县产业发展、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以点带面,辐射加快推广,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近年来,广水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养殖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制定发展规划。根据畜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我局积极适应新常态,提出了“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污染型向生态型转变,由单一型向循环型转变”,按照这一思路制定了《广水市畜禽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和《广水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在全市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指导全市畜牧业科学发展、合理发展、有序发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为了让广大养殖业主充分认识养殖污染的危害性,依法治理的必要性,引导养殖业主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危机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广水市畜牧兽医局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畜牧条例》、《畜牧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和《随州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养殖污染治理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完善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搞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广水市畜牧兽医局与市环保局深入各养殖场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制定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及各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印发了各乡镇任务清单和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模式。为各乡镇和养殖业主开展污染治理及粪污利用提供详实的资料和可借鉴的办法。
(四)开展示范引导。市畜牧兽医局和环保局在全市选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养殖场作为试点,开展污染治理模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的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一下粪污处理模式
一是三改两分再利用模式。三改:改水冲清粪或人工干清粪为漏缝地板下刮粪板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两分: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再利用:固体粪便自然发酵或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农田利用,少量污水通过厌氧发酵或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后农业利用。对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求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贮存设施,并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粪便堆肥场、尿液储存池等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防臭;对污水要采取暗排、沉降等方式进行预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厌氧、好氧等处理设施。从2012年开始,全市所有市级标准化示范场以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都达到这一基本处理模式。
二是种养结合模式。养殖场固体粪便通过自然堆放或堆肥处理后农田利用,污水和部分固体粪便厌氧发酵后沼渣沼液进行农业利用,如湖北新光集团按照猪-沼-菜-鱼循环生产模式发展生猪、生产和蔬菜。先后建成两个沼气站。利用沼液沼渣养鱼560亩。种植大棚蔬菜200亩,植树260亩,提供附近600亩水田作为生物有机肥。同时该公司的沼气管道安装到3个自然村,每年生产沼气约3600立方米,共69个农户免费使用。信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成300立方米沼气站,利用沼渣沼液养鱼200亩,植树600亩,提供300亩水田做有机肥,年初沼气2950立方米,提供给附近37个农户免费使用。
三是固体粪便通过自然堆放或好氧堆肥处理生产生物有机肥模式。如广水市永泰公司10万只蛋鸡场和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程敦华蛋鸡场利用鸡粪发酵制作生物有机肥,年产永生物有机肥2000余吨。广惠农牧公司依托华中农业大学的科研成果,生产生物有机肥,推动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五)健全配套体系。畜禽养殖粪污是养殖业的一大污染源,病死动物也是一大污染源,同时又是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为了全面彻底搞好养殖污染治理,我局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运作、保险联动、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市级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市乡场三级收集转运体系、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财政奖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保险配合机制。争取上级支持,已在全市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目前我市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0万元,建成万头猪场临时收储冷库8个,中小规模猪场临时储存空调房127个,建无害化收集中心一处,配备无害化处理收集冷库一个,收集冷藏运输车两台,工作人员5名,委托浙江台州禾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截止2016年7月底,已收集病死猪689头,并分批调运到宜城和监利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强化责任落实。为了把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经常性督办乡镇、基地、养殖场抓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把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全员绩效考核,严格奖惩,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二、下一步的打算
(一)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治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河流沿岸养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面核查我市应山河、广水河流域畜禽养殖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对发现的污染物排放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善污染物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畜禽污染治理,彻底消除地表水污染隐患,全面完成两河流域内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畜禽规模养殖废水处置率达100%,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2016年底两河交界王店断面出境水质氨氮降至1.0mg/L以下,总磷降到0.2mg/L以下。
二是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范养殖行为。继续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发展生态养殖,走循环经济之路。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不断开展“四级联创”积极推广净污分离、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厌氧和好氧分离处理模式。三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农牧结合生态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等多种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就地消纳养殖粪便污水,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二)落实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依规治理畜禽污染
一是落实《广水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严把畜禽养殖准入关口,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镇办政府、畜牧、环保等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新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实行分类管理。严禁在应山河、广水河以及府河流域沿岸两侧500米范围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其他临时养殖点,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和相关镇办制定计划,有实行关闭、搬迁或者整治,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二是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还田消纳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养殖污染防治协调发展。2016年9月10日前完成21家两河流域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2018年底以前全面完成限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已经治理的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废水处置率达100%,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加快散养密集区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任务,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完善,适养区养殖废水处置率达60%以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三)实行政策鼓励,加强技术指导
一是鼓励和引导广大养殖场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牧业生态化、标准化建设。对措施得力,治理成效显著的,积极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今年拟拿出100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到期仍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取消享受有关畜禽养殖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是积极借鉴外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经验,探索适合本市产业发展、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广,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重点培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实用技术等,提高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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