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4-11-17 22:57:48
人民银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此文共1154字]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石门支行的统一部署,石门支行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支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石门支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石门支行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胡雪梅同志任组长,王俊任副组长,各股室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石门支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全面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协调指导各金融机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县金融机构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围绕“金融知识宣传月”、“征信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通过宣传形成了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三、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措施有力落实
    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结合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石门支行为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设立了群众举报信箱,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做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线索摸排、反馈机制,把线索摸排深入到支行的每一个角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职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金融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五、强化督促,加强对金融机构推动指导

按照《反洗钱法》的规定要求辖内金融机构依法履行好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积极配合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依法查询、冻结涉及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企业、个人的账户。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划从业人员行为,严禁银行业从业人员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配合,对发现违规金融从业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
    下一步,我行将继续与县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金融工作环境,促进我行金融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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