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造林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的清退方式以及复耕情况说明

时间:2024-10-22 16:52:19
生态造林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的清退方式以及复耕情况说明[此文共618字]

生态造林工程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的清退方式以及复耕情况说明

清退方式:一是各村要合理安排时间、确定栽植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清理出的苗木做好移植工作,做到有效消化,降低损失,镇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二是各村要做好整改各阶段档案整理工作,具体包括移栽前苗木种类、数量多少、需整改移栽面积、移栽后的造林地块位置、面积大小、移栽的树种种类、数量多少等都要有矢量数据和相关影像资料作为完成整改工作的支撑,做到有据可查,不虚假整改。

①各村负责将辖区范围内春、秋两季整改的地块落实到具体地块,对整改过程中需要移栽的树木,要根据本辖区内造林计划,提前做好规划,确保树木移植后马上进行栽植,并及时采取各项管护措施,尽最大努力降低苗木死亡率,确保将各项损失做到最低,并要有专班负责检查跟踪整改工作完成质量和进度。

②各村对各自承担造林任务的地块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完成质量和工作进度由镇工作组和各村负责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耕作恢复:在镇政府领导下,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对于因造林工程施工对田间路、水渠等农业生产设施造成损坏的,由各村及项目单位筹集资金统一予以修缮,恢复使用;二是由各村及项目单位筹集资金,以村为单位开展杂树、杂草以及草籽等不适宜耕种的其他植物清理工作,清理的杂树、杂草等全部清根,并统一运至远离耕地外合适地点集中予以销毁;三是做好清理后树坑的回填、平整、客土等作。由镇农业站负责做好业务指导,使清退后的耕地不得低于原耕种条件。

我镇清退地块已全部恢复耕作。其中沿线涉及3块清退地块,是由村委员会与百姓续签合同,不涉及解除流转合同,现已恢复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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