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物业租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____号楼_____层__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此处隐藏29173个字……《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担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
坐落位臵: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保定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楼六部电梯于 年 月 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担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 年 月 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乙方从 年 月 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
乙方从 年 月 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进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服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公共设施及房屋的维修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合同终止时,盛世华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共同组织、选聘和决定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售后维修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馈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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