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4-12-03 22:58:04
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此文共3086字]

今年以来,XXX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总要求,紧盯自治区、地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目标,认真做好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重点工作,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1月-6月30日XXX空气站监测天数181天,有效监测天数175天数据有效率96.7%,其中优良天数67天占比38.3%,轻度污染58天占比33.1%,中度污染18天占比10.3%,重度污染8天占比4.6%,严重污染24天占比13.7%,2021年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64。与2020年同期数据对比分析,XXX空气站2021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数据有效率上升9.8个百分点,优良天数下降7.3个百分点,轻度污染上升7.5个百分点,中度污染上升1.5个百分点,重度污染上升2.1个百分点,严重污染下降3.8个百分点。地表水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小海子水库进口和小海子水库出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优于Ⅲ类水质,与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水质相比,水质状况得到良好保持。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核与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三个支撑”工作。印发《XXX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工作方案》《XXX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XXX“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有效提升环评审批效率。上半年,共审批项目XX个。

(二)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碳排放达峰。结合《新疆XXX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有序推进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推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有效衔接。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落实《XXX2021年夏秋季提升空气质量实施方案》,严禁“三高”项目进巴楚,加强对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治理,我县集中供热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使用后,全部淘汰35蒸吨以下小锅炉;截止8月8日,剩余XX家工业炉窑砖厂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已完成,并全部拆除;XX家轧花厂除尘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二是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XXX城乡饮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定期对苏库恰克水库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对水源地巡查3次,发现问题4条,通报地区局协调莎车县生态环境局整改。积极引导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扩容、达标排放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3家重点企业地下水调查工作。

(四)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认领XX条,已整改XX条。未整改完成XX条是城南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主要问题是未进行环保验收的问题。持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已整改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强监管。

(五)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1年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件,处罚金额2.7万元,已执行1.2万元;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65份;行政处罚案件填报率100%。

(六)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一是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2021年上半年受理12369举报和来信来访投诉案件12件,已办结12件,群众满意率100%。二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胜利医疗垃圾处理厂、29家医疗卫生机构、5个疫情防控隔离点医疗垃圾废物处置监管,确保全地区医疗废物按要求在48小时内及时安全转运处置,上半年累计处置医疗废物380.5吨。积极为我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帮办跑办,做好服务。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污水排放,深入推进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办理核与辐射许可证6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1、34家轧花厂除尘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还有3家未完成;

2、供热企业锅炉淘汰或改造方案还未提交,全县建成区19台锅炉需拆除6台,目前只拆除3台。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1、污水处理工作进展滞后。县城城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扩容项目没能按照地区要求时限完成任务还处于试运行阶段,没有进行环保验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了一年多还未进行环保验收,久拖不验,排放不达标。

2、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还没有编制,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还在走程序。

3、我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中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还需要加强。

(三)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需加大对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垃圾焚烧气化发电项目需要加快进度。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下半年,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推进我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燃煤锅炉关停整治、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采暖季重点行业生产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烟花爆竹和秸秆燃烧控制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十大举措贯彻落实,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叶尔羌河流域水体环境质量、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落实重点水污染排放行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XXX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水治理、集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等各项措施,确保我县用水量和地表水、地下水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三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全力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大宗固体废物堆场管理、规范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治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管理、全面启用固体废物动态监管系统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持续对土壤重点监控企业实施重金属监督监测,加强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我县土壤环境安全。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统筹实施污染治理和循环利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我县生态功能区布局审批项目,严把环评文件审批关口,严守生态三条红线,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制”。实施分类指导,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现场勘验工作,加大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上会审议制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环评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对重点项目做好跟踪服务。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清理整治后续督查工作。

(四)严格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排查各类风险隐患,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力度,做好审核现场核查工作的数据有效性,严厉查处各种不执行有关规范、弄虚作假、不及时整改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和核发工作。建立实施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积极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污染纠纷的工作,严肃查处威胁群众权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坚决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加大环保督察,落实生态保护责任。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原则,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补齐短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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