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4-11-29 13:00:52
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此文共1260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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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62号),贵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2019年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下达了《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79号),指出了我县棚户区改造存在未按项目设绩效指标、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尚有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的问题。收到整改通知后,我中心对通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整改,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期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改项目未按项目设绩效指标”整改完成情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2019]17号)下达我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400套,基本建成任务196套,其中:江永县民政局危旧房改造新建安置房12套;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192套;江永县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40套;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扩翻建60户;江永县凤凰小区改扩翻建96户。

《江永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江永棚改发[2019]1号)将我县400套棚改任务分解到县民政局(负责实施江永县民政局危旧房改造项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江永县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江永县龙渤湾小区和江永县凤凰小区改扩翻建项目)等责任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9年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60%,11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务196套。

目前,我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400套目标任务已全部开工,基本建成任务已完成。

二、“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 整改完成情况

因棚改项目建设周期长,需要一至两年才能建成投入使用,而我县经济不发达,县级财政资金筹措相对困难,因而出现“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的情况。为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我县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棚改项目有序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11月拔付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造资金262854元,12月拔付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533513元。后续资金按工程项目进度及时拔付。

三、“两个项目未竣工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未竣工验收的棚改项目为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与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确保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与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江永县2019年重点项目目标管理办法》(江永办发[2019]4号)文件将两项目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考核,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棚改安置房建设由东部新城开发项目指挥部负责实施,蒋俊善任指挥长,欧阳小泉、肖胜平任副指挥长,县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潇浦镇为成员单位;城关中学片区棚改项目由永华一号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负责实施,陈德义任指挥长,杜中国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潇浦镇为成员单位。因以上棚改安置房均为高层建筑,建设周期较长,目前安置房仍在建设中,下一步将督促相关单位优化施工方案,抢抓工程进度,尽快竣工验收,尽早交付使用。

江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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